琼州学院校园网用户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
2009-09-10文章来源: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
第一章 总 则
为加强琼州学院校园网络管理,更好地发挥校园计算机网络的效益,合理使用有限的网络资源,保证校园网络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,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(CERNET)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本着“鼓励使用,分担费用,促进发展”的原则,以达到“调节流量,合理使用,优质服务”的目的,特制定琼州学院校园网用户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。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补贴CERNET的网络分担费用、光纤出口租用费用、全校共用的部分软件升级费用等各项费用。如出现余额,将投入到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,用于网络设备的更新、维护和线路的改造。
第二章 校园网用户的接入与用户服务
(一)服务区域:在校内办公楼、教学楼、实验楼和宿舍区等已进行了校园网布线的区域,用户均可接入校园网,学生宿舍的接入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执行。
(二)服务对象:校园网服务的主体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。校园网络用户分如下类型:(1)单位用户:校属各单位(2)个人用户:全体教职工和学生。
(三)联入方式:通过局域网方式接入。
(四)网络中心是学校指定唯一提供校园网络相关服务(包含接入、用户服务、主机托管等)单位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供校园网服务。
(五)网络中心是学校指定唯一的校园网规划与工程实施单位,任何与校园网相关的施工必须经网络中心书面许可后,方可进行。
(六)校园网用户接入所需客户端设备(如网线网卡等)等费用由用户自理,所有用户的客户端联网软、硬件的配置和日常维护由用户自行负责,网络中心可提供网络配置技术支持(网络中心只提供网络连通及其故障处理,网络中心维护人员,无责任和义务为用户维护计算机,只负责保证信息接口的畅通)。如果需要进行上门技术服务,每次收取基本上门服务费。用户开户时,网络中心免费提供上门协助网络配置服务。
第三章 基本网络服务与用户注册
(一)基本网络服务
1、因特网接入服务。个人用户每台计算机分配一个固定的IP地址,单位用户酌情处理。
2、电子邮件服务(目前暂无服务,架设后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均可提供)。
3、域名服务(只对学校所属单位用户提供)。对于学校承认的下属正式机构或组织,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个域名。域名的命名、使用方式和应用范围须经网络中心审定。
4、虚拟主机服务(只对学校所属单位用户提供)。提供独立WEB,FTP管理方式。开通此项服务需由单位用户提出申请,网络中心核实批准,服务费为500M/年/240元。
5、服务器托管(只对学院所属单位用户提供)。开通此项服务需由单位用户提出申请,网络中心核实批准,托管费免收。
6、网站设计(只对学校所属单位用户提供)。由用户提出需求,网络中心进行网站整体构架策划、目录结构设计等、需酌收设计、工本费。
7、网络维护服务。网络中心负责维护由于网络线路所引起的用户网络故障。因用户个人计算机软硬件引起的故障,由用户自行解决。如确需中心工作人员维护的,用户应承担相应的维护费用。
(二)用户注册
1、入网注册:
使用校园网资源的所有校园网用户必须经过入网注册。校园网用户注册须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校园网入网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以到网络中心领取或直接从网络中心网站上下载。
2、开户:
(1)单位用户填写《校园网入网申请表》后,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,加盖单位公章后,到网络中心办理用户开户手续。
(2)个人用户填写《校园网入网申请表》后,教职工用户及学生用户须持工作证(学生证)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络中心办理用户开户手续。
(3)网络中心依据缴款单,在7个工作日内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安装、开通服务。
3、用户变更:
校园网用户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以下用户变更服务,办理变更时,用户须到网络中心领取或直接从网络中心主页上下载并填写《校园用户变更申请表》,持原开户凭证和经办人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办理变更手续。
(1)注销用户——如果要终止使用校园网提供的相关服务,必须注销登记并进行财务结算,届时请到网络中心办理注销手续。网络中心从用户提出申请的下月开始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。
(2)暂停用户——可以申请暂停使用校园网,网络中心从用户提出申请的下月开始暂停对该用户的提供服务,但用户的暂停期不能超过三个月,超过三个月则自动注销用户。
第四章用户管理与收费实施细则
(一)入网资格认定
1、单位用户填报网络中心提供的《校园网单位用户入网申请表》,并经本单位(院、系、部、处)主管批准,即可开通网络。
2、教工个人用户填报网络中心提供的《校园网教工用户入网申请表》,并按规定缴纳网络资费后,即可开通网络。
3、学生个人用户填报网络中心提供的《校园网学生用户入网申请表》,需经其所在院系批准盖章,并按规定交纳网络资费后,即可开通网络。
(二)用户管理
1、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用户的管理工作及收费工作,受理开户、销户、变更等业务,属于校园网个人用户范围内的教工和学生,需申请并办理开户手续后才可成为校园网的注册用户。只有注册用户才能享受相应的网络服务。
2、校园网注册用户通过帐号认证方式访问网络(个别单位用户另行处理)。
3、新开户的个人用户必须保证至少在网三个月,即自开通之日起连续使用不少于三个月。
4、教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到网络中心办理申请开户手续。
5、学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到网络中心办理申请开户手续。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帐号。
6、已注册开户的用户不再使用网络时,须持原开户凭证和经办人有效证件到学院网络中心办理销户手续。学生用户帐号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毕业离校日。
7、注册用户住所在校园网范围内变更时,须持相关证件到网络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(三)资费标准
我校校园网采取包月制方式进行计费管理,校园网资费分成开户费、IP地址押金费、手续费、网络使用费和基本上门服务费五部分。
1、开户费:每位用户需交纳开户费10.00元人民币,押金费用15元(押金费用用于支付上网IP地址的占用费用,单位用户暂不收取)。
2、手续费:以下业务办理须缴纳手续费。
(1)每次缴纳网络使用费收取手续费1.00元,如果一次缴纳半年以上(含半年)网络使用费免收手续费。
(2)办理网络开通和暂停服务每次收取手续费5.00元人民币。
3、网络使用费:
(1)网络使用费实行包月制,教工每户35元/月,学生每户25元/月,从开通之日起至次月同日凌晨2点为一个计费月。实际使用天数不足一个计费月时仍按整月计算费用。
(2)使用费须整月缴纳,每次缴费可以缴一个月到一年(12个月)不等;
4、基本上门服务费:在处理非网络连通故障时,用户可按需请求技术服务,基本上门服务费为10元/次,技术服务时将按提供服务的情况另行收取(收费标准另行通知)。
5、收费方式:
(1)教工用户实行合约制,先使用后付费。用户欠费时,计费系统将于10日内对欠费帐号自动停网。再次申请开通时必须补齐所欠费用后才能恢复使用。
(2)学生用户实行预付费方式,即先付费后使用。新开户的学生用户必须在申请时预付三个月的费用。当用户帐号上的预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下一个计费月的费用时,计费系统会自动对余额不足的帐号停网。被停网的用户应在三个月内进行续费,续费后的预付款余额不少于一个月的资费金额时,帐号于续费当天开通,并重新计算计费月。对连续三个月未续费的用户将随时可能被系统注销帐号(销户),被销户的用户再次要求使用网络时,按新开户对待。
(3)用户可以主动报停,报停期间,用户须缴纳IP占用费5元/月。
(4)用户可以主动申请销户,结清费用后返还押金。返还剩余费用,用户需要携带最近的缴费票据到网络中心办理。
(5)用户未按时缴纳费用,网络服务自动停止;如果用户不主动报停,三个月内,从用户所交押金中按月扣除IP占用费,5元/月,押金费用从欠费当天开始扣除,每个月扣5元,三个月后,押金扣除完毕后自动销户,押金不再返还。
(6)包月账号不允许转让,一经发现违规操作,锁死帐号;禁止包月用户为其它机器提供上网服务(例如代理、路由等)。
(7)为了保障正常的网上教学和科研活动,要求用户正常、合理、有节制的使用网络。对网络流量过大(教工帐号月总流量超过20G,学生帐号月总流量超过10G)的用户,其个人带宽将被降低。
(8)为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,网络中心将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,对学生用户使用网络的时间做相应的限制。
(9)和批量用户(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、计算中心机房等)的收费标准为每台机器10元/月,额定流量为每台机器20G的流量(只统计单位总流量),如有特别要求可由网络中心、计划财务处与使用单位参照上述收费标准协商确定。
6、附加说明:
目前我校出口总带宽为200M(100M的教育科研网和100M的电信网),各用户可访问教科网免费IP地址列表中的所有地址,非免费IP暂时不开放访问。
由于用户人数较多,总带宽略显不足。鉴于P2P网络应用(如BT、迅雷、PPStream、PPLive等软件)对网络整体带宽占用较大,网络中心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网络的带宽及流量。
第五章附则
(一)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。
(二)本办法将依据CERNET网络服务收费标准的变动和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必要调整。
(三)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网络中心。